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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張洽棠
近日,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黨委副書記、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宋科在CMF宏觀經濟熱點問題研討會上發(fā)布了CMF中國宏觀經濟專題報告。
首先,報告指出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兩個核心特性是法定性和數字性,并不限制具體發(fā)行方式和所用技術。自2008年比特幣的概念被提出后,關于數字貨幣的討論主要分為三輪,第一輪是關于比特幣能否成為新一代法定貨幣;第二輪是Libra(全球首家大型網絡巨頭發(fā)起的加密幣)推出后關于超主權貨幣的討論,是否有可能出現e-SDR(超主權數字儲備貨幣)功能貨幣;第三輪是當前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討論。就概念界定而言,可將數字貨幣按照三個維度來進行劃分,即是否以數字化形式存在,是否由央行發(fā)行,是否使用區(qū)塊鏈、密碼學等技術。其中,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特征為:數字性、由央行發(fā)行但并不限制所用技術。
國際清算銀行(BIS)運用“貨幣之花”圖形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即從發(fā)行人(中央銀行或非中央銀行)、貨幣形態(tài)(數字或實物)、廣泛接受性(廣泛或受限)及實現技術(基于賬戶或基于代幣)四個維度將央行數字貨幣劃分為三種類型,包括基于代幣的批發(fā)型CBDC、基于代幣的零售型CBDC、基于賬戶的零售型CBDC,這是目前獲得廣泛認可的定義和劃分方式。
其次,報告分析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全球趨勢。各國發(fā)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動機各不相同,主要可以劃分為四類。第一,抵制別國經濟制裁,爭取貨幣主權,以委內瑞拉為代表。第二,提升支付效率,改善現有交易體系,特別是隨著第三方支付沖擊現有金融基礎設施和支付體系,各國央行加快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第三,維護中央銀行地位,應對貨幣形態(tài)變化。從貨幣形態(tài)的演進來看,從早期的金屬貨幣、紙幣等實物貨幣到現在的數字貨幣特別是央行數字貨幣,技術進步在其中發(fā)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此外,客觀需求在貨幣形態(tài)的演進中也至關重要,很多貨幣形態(tài)首先在民間產生,然后才為官方所采用。比如,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于1023年在中國民間誕生,此后隨著官方發(fā)行了“官交子”,紙幣才逐漸進入了國家信用體系。當然這一過程也隱藏了一個重要條件,那就是印刷術和造紙術的技術進步。當前央行也是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民間數字貨幣對于央行地位甚至央行貨幣的沖擊,才開始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研究和試點。第四,增強政府對金融的監(jiān)管,維護金融穩(wěn)定。
目前,各國在發(fā)行和試點央行數字貨幣的過程中主要形成了三點基本共識。第一,明確的中心化組織,以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第二,價格相對平穩(wěn),這關乎貨幣的價值尺度職能。比特幣之所以在很長時間內無法承擔法定貨幣的職能,很大程度是因為它的價值極不穩(wěn)定。第三,在技術層面保持技術中性,可以采用分布式記賬,也可以采用二元賬戶體系等傳統(tǒng)銀行賬戶體系。當前分布式記賬方式在高并發(fā)方面仍舊無法完全承擔零售層面的交易需求。從適用場景和面向對象來看,央行數字貨幣主要分為批發(fā)型和零售型兩種。批發(fā)型CBDC更多像是金融機構進行結算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零售型CBDC主要解決現金數字化問題,可以理解為數字化的中央銀行負債,其典型結構包括中心化架構、分布式數據庫兩大類。
從中國數字人民幣的進展來看,自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研究小組以來,在相當一段時間內進展有限,今年以來數字人民幣發(fā)展提速。新冠肺炎疫情推動了非接觸式金融的發(fā)展,支付中對現金替代的重要性凸顯,數字人民幣迅速進入試點階段。數字人民幣屬于典型的零售型CBDC,零售型CBDC分為直接CBDC、混合CBDC、中間CBDC、間接或合成CBDC,數字人民幣主要是混合CBDC。在架構選擇方面,數字人民幣主要是央行直接負債,中介機構負責零售支付,中央銀行保留所有交易的中央賬本。在技術選擇方面,數字人民幣是技術中性的,傳統(tǒng)基礎設施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均有。